桃園地檢署昨天搜索另家元山蛋品公司,在工廠發現大量燕窩禮盒破損、發霉以及長蟲的黑心燕窩禮盒蛋液,目前知道從2016年起流入各大通路商,負責人蕭姓父子被依燕窩推薦法諭令50萬元、10萬元交保。

許多人認為,吃燕窩是非常不人道的行為,因為聽說採摘燕窩時,工作人員必須攀爬到很高的地方,有發生意外摔死的疑慮,甚至聽說採摘人員會為了取得燕窩,直接將窩裡的小燕子從高處往下丟,導致不少幼小燕子被摔死;如果人類真的只為了滿足口腹之慾而殘害那麼多生命,那燕窩的確是一項很糟糕的食品。事實上,在現代生產燕窩的環境,剛剛描述的狀況並不會發生。首先,沒有人會願意冒如此高風險,爬到那麼高的地方去採摘燕窩。目前在東南亞,人們會先建造一個建築物,專門提供燕子築巢,而且高度也沒那麼高;如果在採收時候遇到小燕,會讓牠們先待在替代窩裡,等長大後便可以加入生產燕窩的行列,畢竟燕子是生財工具,沒有人會想要殘害牠們的生命。

元山蛋品相關液蛋主要販售到桃竹苗等縣市的餐飲業及烘焙坊,衛生局除令業者暫停作業外,對於該公司製造及貯存逾期蛋品,將分別依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及第8款規定,同法第44條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;至於是否涉及詐欺,已交由桃園地檢署進行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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